香港創科須急起直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今年是全面貫徹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習近平主席在兩會期間參加廣東代表團審議時,明確指出創新是第一動力,「面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我們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回望香港由小漁村發展成為舉世矚目的國際金融中心,有賴於港人的靈活應變和創新科技的推動。話說回來,「一國兩制」的優勢、完善的法制及金融體系等有利條件,也為香港繼續推進創科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奈何,近年香港社會陷入政治爭議中,議會拉布流會窒礙了利民政策出台,加上特區政府在科研發展方面的推動力度不足,香港創科創新表現的確落後於深圳、韓國等鄰近地區。近期有民調亦指出,逾七成企業行政人員及四成半市民均認為,香港在培育創科文化方面落後於其他發達城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王滬寧在出席港區人大代表團分組會時重申,在新形勢下,香港要實現更大發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必然選擇。顯然,創科就是大勢所趨,在國家發展的核心位置,香港必須不失時機,在創新科技上有所突破。

特首林鄭月娥在任內首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八大方向推動香港在創科路上急起直追。剛出爐的財政預算案,當局也大手撥出500億元支援創科發展,更由特首親自主持督導香港創新科技及智慧城市發展的委員會。我們期盼在政府牽頭、在業界和院校的共同努力下,香港能在政策、資金、人才及配套等範疇,營造好創科發展的氛圍,掌握好國家「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的機遇。

「自決」「港獨」本質一樣 選民勿墮圏套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立法會補選臨近,多名破壞派候選人為拉攏激進派選票,近日以「自決」論調去打擦邊球,掩飾其「港獨」主張。他們除了被揭發曾公開焚燒基本法外,又聲言會考慮撥出部分薪津去聘請參與旺角暴亂的「抗爭者」,相關候選人自恃手握參選入場券,竟然大放厥詞公然「播獨」,令人氣憤。

在2016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作出的解釋中,第一條已明確說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在該解釋的草案說明中,也表明宣揚「港獨」者沒有參選及擔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儘管「自決派」仍厚著面皮宣稱自己不支持「港獨」,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李飛主任上月底回應傳媒提問時,已清楚重申「自決」違反基本法,與「港獨」本質一樣,只是變換了用詞。事實擺在眼前,不容破壞派繼續耍賴皮,更有市民對於這些欺哄港人的惡行怒不可遏,要求選舉主任重新檢視相關人士的參選資格,依法辦事。

今次的補選,源於多名破壞派在宣誓就任時,公然「加料」辱國及「播獨」,結果被取消了議員資格。這些政客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反而浪費了公帑,實在難辭其咎。盼望選民能汲取教訓,選出真心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代表,香港才有望重回正軌,否則再把「港獨」份子選入議會搗亂秩序,猶如捉老鼠入米缸,只會再次犧牲市民福祉。

牢記習主席囑託 裝備自己報效家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在春節前夕,習主席給少年警訊成員回信,勉勵大家錘煉本領,早日成才,並向香港青年致以誠摯問候和祝福,充分體現了他對香港的厚愛和關心。事實上,習主席近年多番重要講話,都盡顯他對香港青年寄予厚望。他在去年視察香港時,更明言社會各界要帶頭關心青年,為他們成長創造良好條件及環境,令愛國愛港薪火相傳。

的確,本港多年來社會貧富懸殊嚴重、青年缺乏向上流動機會,都令部份市民積聚怨氣。加上破壞派興風作浪,挑撥政爭,又以所謂「命運自主」、「前途自決」等糖衣口號包裝「港獨」思潮,最終煽動了一些港青對特區政府和國家錯誤地產生對抗情緒,加劇了社會內部矛盾。

但隨著中央開宗明義指「港獨」沒有出路,激進青年亦難逃法網,罪有應得,那些政客的流言蜚語不攻自破。正如習主席明言,全國各族人民正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團結奮鬥,而不斷推進「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成功實踐,是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愈來愈多普羅市民明白,維護好法治,落實好「一國兩制」,才能為香港奠下良好發展基礎,為一圓「中國夢」出一分力。

初生之犢不畏虎,不等如年輕人可以任意妄為,年少輕狂。在祖國騰飛發展之際,香港青年應胸懷大志,立足國家,放眼世界。同時,要牢記習主席的囑託,多讀萬卷書,多行萬里路,多學點歷史,多了解點國情。只有好好裝備自己,他朝才能克服挑戰,善用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等政策機遇,服務香港,報效家國。

「港獨派」打著法治反法治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於前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被選舉主任以鼓吹「港獨」為由,裁定其提名資格無效。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他的選舉呈請,並清晰確立參選人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選舉主任也獲得法律授權,去審視資料裁定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選舉主任根據基本法、人大釋法及特區選舉條例而作出的決定,本來就具有堅實的法律依據,惟過去破壞派不斷鑽空子,為「獨派」的參選資格包庇護航。是次法庭判決釐清參選資格的灰色地帶,杜絕非真誠擁護基本法的「獨派」「入閘」鬧事,不僅有助維護國家主權原則,也保障了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

事實上,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的釋法明確指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縱使陳浩天多次用字眼包裝其政治立場,但「香港民族黨」鼓吹「港獨」,甚至明言尋求廢除基本法,顯然與參選聲明有所牴觸。

如今陳浩天被駁回選舉呈請後竟口出狂言,宣稱「膺於中國人治主權的香港法院,已不再是文明法治的捍衛者」,破壞派更揚言簽署參選聲明書和確認書,已經是擁護基本法的「表面證據」云。這些似是而非的「論點」,根本是為一己政治私利,打著法治旗號反法治。

所謂用一根手指來指責別人時,別忘了三根指著自己。當破壞派還叫嚷著「DQ參選人」是侵犯人權、參選權和被選權之際,究竟是誰「播獨」?是誰先破壞香港行之有效的選舉制度?大家心中有數。

終院裁決遏暴力歪風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被控衝擊「政總」的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早前終極上訴得直,毋須再就該案服刑。惟終院在判詞中表明,完全認同上訴庭的新判刑指引,強調對涉及暴力及大規模的非法集結案件,必須判阻嚇性及懲罰性刑罰,而任何人煽惑他人或以領導角色鼓勵他人非法集結,日後有充分理由被判即時監禁。

黃之鋒等三人今次成功「甩身」後,未見絲毫悔意,反而頭戴「光環」抹黑裁決

是「糖衣包裝的嚴厲判決」云。破壞派中人更大放厥詞,刻意把三人上訴得直與律政司長申請上訴「完全是錯」簡單畫上等號,「指控」政府令幾位年輕人「白白坐監」;又誣衊政府「嚴刑峻法」,會「侵害」市民集會自由,做成寒蟬效應。

但正如律政司就終院裁決發表的「聲明」指出,三人今次被檢控或定罪,並非基於他們的信念或行使公民權利,而是因為他們擾亂秩序和涉及暴力的行為。香港市民必須明白,我們的表達權利雖然受到《基本法》和國際公約的保障,但大家在享有權利時,也有責任尊重他人的權利,保障公共秩序和國家安全。否則,人人都以「公民抗命」為「免死金牌」,把脫離法律框架的行為合理化,社會必然大亂,法治定必崩潰。

今次三名被告純粹因為上訴庭新指引在案發時未出現,故不應被追溯引用,才能金蟬脫殼。奉勸那些容易誤信政客讒言佞語、盲目迷信所謂「公民抗命」和「違法達義」的年青人,三思而後行,好好守護香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核心價值,切忌再當上破壞派的馬前卒,賠上了自己的大好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