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佳節當前,為了令長者感受到社會的關愛,筆者早前聯同香港義工聯盟青年義工團、新界社團聯會社會服務基金、新界青年義工團等代表,與逾180位「老友記」共聚聯誼,為他們送上禮物和祝福。此情此景,令人既感動又感慨。
近年,香港新一代基於升學難、 就業難,置業更難,飽受壓力,怨氣日深,加上政客煽風點火,部份激進青年甘於成為政治棋子。打從違法「佔中」開始,到破壞派綑綁否決政改,再到「本土」勢力策動「旺角暴亂」,以致「港獨」思潮招搖過市,激進勢力的急速抬頭,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的對立矛盾。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主管港澳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今年中來港視察時,已提醒港人大家坐在同一條船,香港好大家都好,香港亂了,大家跟著一起埋單。事實上,香港多年來的成功,有賴於港人勤奮拚搏、靈活應變及自強不息的精神,普羅市民也深明一味靠「激」,對解決社會問題於事無補。而「梁游宣誓風波」更再次證明,肆意任性過後,必須付上沉重代價。
新年將至,政府管治團隊也於明年換屆上場,盼望港人能復歸理性,共同打破政治掛帥的困局。尤其年輕人是香港的未來,與其吹噓「勇武抗爭」,製造政治噪音,坐困愁城,倒不如與政府和社會各界和衷共濟,多參與社會服務,弘揚正能量。「一支竹會易折彎,幾支竹一紮斷折難」,但願更多地區團體及青年人,委身成為共謀發展的中堅力量,重建關愛和諧的社會。
中央早前向香港破壞派伸出橄欖枝,放寬過去對部分立法會議員和人士實施進入內地的入境限制。短短半個月,23年前被沒收回鄉證的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成功領證並經羅湖到廣州探望朋友。事實擺在眼前,中央的善意不容置疑。
多年來,破壞派高調宣稱返回內地是「必然權利」,卻淡化自己與外國勢力的千絲萬縷,避談攻擊抹黑中央的所作所為。當中央主動行前一步時,部份人更大放厥詞,揚言在內地不能堂正表達政治意見是「沒有意義」,甚至醜化中央旨在分裂破壞派和「本土派」云。
事實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早前會見本港訪京團時,表明只要堅持「一國兩制」、擁護《基本法》,以及熱愛國家民族,中央願意與香港社會任何人或組織溝通交流,更鼓勵大家回內地走走。今次有支聯會中人成功領證,是營造和諧氣氛的好開始,至於能否進一步破冰,還看破壞派能否抓住良機,走出對抗的死胡同,與中央有商有量。
化解矛盾不能一步登天,但破壞派至少要改變一副站在道德高地、唯我獨尊的態度。畢竟觸犯內地法律,理應受到內地法律制裁,絕不能自恃港人身份,以「言論自由」作為擋箭牌,就能享有特別待遇,逃避責任。
從政者不能鐵板一塊,更不應為一己一黨之私而犧牲港人福祉。期望更多破壞派人士,無論在與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互動、履行議會及地區事務等方面,都能敢於擺脫激進派的挾持,摒棄挑戰中央底線、殘民以逞的思維。
特首與律政司司長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取消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惟四人竟以要申請法援為由,申請暫緩案件,高等法院最後定於明年初一併審理上述四人相關案件。
立法會議員的責任理應是為民發聲,監察施政,發展經濟,造福民生,但破壞派為求達到一己的政治目的,損害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的例子,比比皆是。當年,「大狀黨」被質疑背後煽動東涌居民,透過司法覆核推翻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間接令逾70項香港基建工程全面「叫停」,白白虛耗港人近百億元公帑。
近年,破壞派策動違法佔禍,在議會大玩拉布,均把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押上談判桌,港人的實際損失難以估計。如今破壞派變本加厲,「梁游辱華」風波剛告一段落,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在宣誓闖禍後,竟揚言擔心一旦敗訴會面臨破產,公然申請法援,要全體市民為他們的政治鬧劇「埋單」。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四人自取其咎,就應承擔責任,更何況立法會議員收入遠超普羅市民,當中有人更另有受薪工作、手握物業,甚或長期霸住公屋,他們再高調申請法援,分薄真正陷入經濟困境的小市民的資源,顯然是濫用公帑,厚顏至極。倘四人成功獲批法援,猶如掠奪納稅人的血汗錢,這口氣,香港人豈能咽得下?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辱華宣誓風波愈演愈烈。繼特區政府針對二人宣誓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後,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內將就事件釋法的傳聞甚囂塵上,社會各界普遍認為,盡快釋法將有助結束亂象。
立法會開鑼以來,梁游先以「支那」言論辱國播「獨」,再公然赴台串聯「台獨」分子,所作所為大逆不道。正當數以萬計港人響應「反辱華反港獨」大聯盟的集會,怒吼促褫奪游梁議員資格之時,破壞派竟盲撐護短,甘於淪為「港獨」幫凶,助長梁游暴行變本加厲。
「港獨」絕對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中央、特區政府、乃至全球華人對此立場也是絕無退路的。倘立法會或香港法院能自行處理此公然違法的問題,當然最理想,但觀乎立法會一個月內三度流會、梁游發動暴力衝擊導致保安人員受傷,情況已明顯失控。此外,考慮到司法覆核案難望在短期內了斷,甚至隨時因敗訴一方再提上訴,整個司法過程曠日持久,我們不禁問:「港獨」鬧劇如何「收科」?
普羅市民忍無可忍,希望能盡快依法全面遏止「港獨」邪說。為了香港社會整體福祉、維護法治及《基本法》,所有合法的手段都是必然考慮的,包括透過人大釋法去解決此問題紛爭。事實上,人大釋法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基本法》第158條列明:「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梁游二人已經「玩出火」,惟有中央快刀斬亂麻及早釋法,香港才能重回正軌,避過玉石俱焚的死局。
繼上訴法庭維持原判,裁定「青年新政」的梁頌恒、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後,特區政府乘勝追擊,就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的立法會就任宣誓提出司法覆核,力求撥亂反正。一如所料,破壞派傾巢而出包庇「自己友」,誣衊政府以「旁門左道」進行「政治打壓」云。
事實勝於雄辯,今年10月12日立法會宣誓儀式上,四位破壞派議員的「玩野」程度雖略低於梁、游的「辱華鬧劇」,但他們分別作出龜速宣誓、兩度「加料」、在誓詞中鼓吹「自決」兼把「國」字變調,以致打黃傘、撕「人大831」決定等所為,顯然是不莊重、不真誠。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基本法》、全國人大第五次釋法以及香港法院就宣誓的判詞,宣誓應該真誠、莊重、完整,不能加減字句。如今政府依法辦事,向違法議員提出司法覆核,並不存在所謂的「選擇性執法」。相反,若法治能夠彰顯,市民才會對香港有信心,否則任何政客都自恃頭戴「政治光環」、自稱「有民意授權」而為所欲為,世界定必大亂。
說到底,沒有違規宣誓,又哪來司法覆核?立法會沒有了梁、游二人搗亂後,運作已向好的方面邁進。新一波宣誓爭議的始作俑者,理應揮別被迫害妄想症,破壞派亦不宜再顛倒是非為同營護航。畢竟,議事堂是為人民謀福祉的地方,希望宣誓風波盡快平息,議員減少做騷,讓社會重回正軌,搞好經濟民生,這才是香港市民最樂見,也是最符合香港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