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後,宣稱會申請司法覆核、去信聯合國人權組織,甚至不排除用暴力手段令政府統治徹底崩潰。他更妄稱《基本法》並非聖經真理,港人無份撰寫,也未經「公投」通過,大可以毋須遵守,甚或廢除。
陳浩天那種「我就是王法」的口氣,令人咋舌。按照其「邏輯」,香港刑事條例中不准打劫也不是由他撰寫,難道他就可以犯法打劫嗎?事實上,取消主張「港獨」人士的參選資格有法可依,國際社會也有類似做法。以美國的《反脫離聯邦法》為例,該法旨在保證美國各州不能脫離聯邦,當年美國總統林肯為了阻止南方獨立,更不惜開打南北戰爭,維護國家的统一。
古今中外,哪一個政府能容忍恐怖分子及分離主義人士加入建制架構?難道美國會容許阿蓋達已故領袖拉登參選美國總統?年少輕狂絕非目空一切、煽動「港獨」的藉口,必須重申,《基本法》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根本,為香港各方面的制度提供憲制基礎。所謂「港獨」,並不符合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社會各界必須堅決遏止「獨害」。
此外,曾策動違法佔領的所謂法律學者及反對派,當初鼓吹「違法達義」,如今卻猶抱琵琶半遮面,既稱不支持「港獨」,但又質疑選舉主任可裁定參選資格,令人「擔心法治問題」。政客含含糊糊「搬龍門」的所為,選民也必須嚴防警惕。
毋庸諱言,「港獨」違反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亦威脅到本港的繁榮穩定,更損害了香港和內地的關係,可謂百害而無一利。筆者深信絕大多數港人是理性和講道理的,所以過去多個機構所做的民調皆清楚顯示了,絕大多數港人並不認同港獨,港獨絕對是一條不歸路和死胡同。教人遺憾的是,有極少數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無視政治現實和法理現實,無視絕大多數港人的意願和利益,偏偏要在香港鼓吹港獨,拉其他市民一起埋單,可謂十分自私和不負責任。
說實話,每個人都可以做任何事,只是部份行為如抵觸了法律,便需要負上法律後果,這是法治精神的體現,香港是法治地方,相信廣大市民都會明白這道理。正如依據《基本法》,立法會議員是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擁護《基本法》的;而《基本法》第26條亦一早訂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見「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前提是「依法」。那些鼓吹「港獨」的人士,連《基本法》也不擁護,根本談不上「依法」,不符合「被選舉權」的條件,故港獨份子不被允許參選立法會,是合法合理合情的,有充份的法理依據,與所謂的政治審查無關。有年輕港獨份子揚言,《基本法》並非由他們制定,他們沒有遵守的義務,筆者絕不苟同!試想一下,難道今天的美國人和英國人又有份制訂美國和英國的憲法嗎?沒有的話,難道他們又不用遵守憲法?進一步說,難道港獨組織又有份制定香港的刑事法和民事法?難道他們又不用遵守這些法例?筆者相信這些道理是不證自明的,港獨組織連《基本法》也不遵守,無疑是踐踏法治精神的表現,又怎會有資格參選立法會呢?
無論如何,一邊鼓吹港獨,一邊爭取進入立法會,在法理上或政治道理上也是站不住腳的,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貞節牌坊」的政治投機表現;一些過去一直鼓吹港獨的人士,為求入閘參選立法會,更不惜臨時背棄政治立場,打倒昨日的我,毫無政治原則可言。我們不禁要問,他們從政是為了理想嗎?抑或只貪圖議員的高薪厚祿?相信大家都心中有數。
中文大學早前公布民調發現,七成受訪者支持香港維持「一國兩制」,逾八成受訪者認為在可見將來「港獨」不可能發生,由此可見香港主流民意並不支持「港獨」。事實上,香港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如今分離派有法不依,更宣稱不要《基本法》,難道是要摧毀香港的法治根基,奉行「誰的拳頭大,誰便能稱王」的森林定律?
分離派揚言為了爭取「港獨」,不排除「武裝起義」、「暴力革命」,筆者認為他們既然滿口豪情壯語,就應該老老實實地爭取民意支持,而非自相矛盾地,一面否定香港屬於國家的一部份,一面卻跑去參選架構中的公職,再自鳴得意聲言要利用選舉,甚至議會平台宣揚「港獨」主張云。
說到底,分離派口裡說「民主」,自詡「為民請命」,卻從來沒有尊重700萬市民的意願,純粹為了一己的權力慾和英雄主義,連累全港市民「埋單」。「港獨」對香港百害而無一利,猶如恐怖主義在歐美一樣,即使大家尊重新聞言論自由,一旦在歐美宣揚恐怖主義,當地同樣不能接受。
但話說回來,中大民調同時發現,有一成七受訪者支持「港獨」,當中更以年輕、高學歷的受訪者居多,這說明社會確實存在一股極端傾向的「港獨」思潮。畢竟「一國兩制」是嶄新事物,實踐時難免碰到矛盾和挑戰,社會各界嚴斥禍港分子之餘,也必須疏導新生代的不滿,引領他們重返正軌。
特區政府官員本月初與國家公安部就香港與內地通報機制進行商討,並取得階段性實質成果,包括擴大機制涵蓋範圍、訂明通報時限在14日內,以及增加通報方式和對口單位等,明確回應了港人的關注。
「一國兩制」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無論中央和特區政府都堅守「一國兩制」大原則,因此香港與內地早在2001年已建立雙方居民被各自執法部門拘留情況的通報機制,確保香港與內地執法機關溝通暢通。時移世易,隨著香港和內地融合發展,交流頻繁,加上從銅鑼灣書店事件揭示出來的制度漏洞,均反映原屬行政安排的通報機制有必要與時俱進。
今次的首輪磋商,香港與內地率先把通報機制細節明確化,有助釐清部份灰色地帶。當然,機制尚有很大的優化空間,例如爭取提升至由公安部處理機制問題;促請中央加強向地方宣示制度,確保地方準確落實機制要求;強化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和聯絡處支援涉事港人的權力等。這些都是特區政府未來應著力爭取的方向。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本月初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大會上,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又重申國家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展現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在香港積極投入參與國家「十三五」規劃及「一帶一路」發展的關鍵時刻,我們期望下一輪的通報機制磋商,能夠更全面到位地完善制度,這不僅保障了港人的合法權益,更可強化港人和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心。
大嶼山發展潛力優厚,在配合港珠澳大橋及機場三跑等基建工程下,特區政府銳意擴展東涌市鎮,把大嶼山打造成珠三角經濟橋頭堡。但值得關注是,任何鴻圖規劃一旦忽略了配套細節,除了成本效益大打折扣外,更隨時成為引爆民怨的炸彈。
特區政府承諾要在平衡並加強發展和保育的前提下,使大嶼山成為一個宜居、宜業、宜商、宜樂和宜學的低碳社區。據現時建議,大嶼山完成發展後將有近30萬人口,加上三跑發展可望增加逾10萬個就業機會,提升區內可達性及社區設施必不可少。
筆者等多名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近期提出了多項深化規劃建議,冀政府納入下階段諮詢。我們從利民及環保的角度,提出了紓緩未來交通壓力的構思,包括興建連接東涌站、機場、亞博館及香港口岸人工島的架空鐵路;建設連接東涌東、東涌市中心及逸東邨的單車系統;興建東涌往大澳沿海公路,以及連接翔東路至赤鱲角連接路,便利愉景灣及大蠔村一帶居民的出入。
針對社區需要,我們建議當局在東涌東填海區預留土地,興建大專院校培訓航空、旅遊、保育、建設等專業人才;活化馬灣涌和落實市鎮公園興建;以及在裕東路覓地興建綜合大樓,提供熟食中心、市場、體育館等民康設施等。
大嶼山對香港的可持續發展起關鍵作用,當局必須兼聽不同持份者的訴求,切實優化方案,才能凝聚更大的支持力量,與社會各界共同勾畫出民心所歸的大嶼山發展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