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護航 法治保障 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近日,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制定並實施《2026年〈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展現了特區履行憲制責任、與時並進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決心,我們表示支持。

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就如同維持身體健康,必須持之以恒,永遠都在路上。過去黑暴肆虐,社會動盪,打砸搶燒無日無之,幸得中央及時出手,一舉扭轉亂局,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幫助香港重回正軌。當前地緣政治局勢複雜多變,多地爆發戰爭與動盪,造成大量平民傷亡、流離失所,生命財產安全面臨嚴峻威脅。歷史與現實反覆證明,國家安全一旦失去保障,受傷害最深的往往是普通民眾。正因如此,特區政府總結實踐經驗與法庭案例,制定《修訂細則》正當其時,透過完善執法手段、釐清法律程序,進一步強化執法機構防範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能力,從而更有效地防範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保障人民安全。

事實上,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社會的共同實踐。綜觀全球,美國、英國等主權國家和地區均制定了嚴密的法律體系,香港特區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絕非特例。同時,《修訂細則》亦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細則》嚴謹而具體界定各項罪行元素,明確規定適當的犯罪意圖、例外情況或免責辯護等,確保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充分體現普通法重視人權和程序保障的核心精神和原則。

需要強調的是,《修訂細則》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安的人,完善了執法機構在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時的權力,絕不影響一般市民生活及機構正常運作。安全是發展的前提,法治不存,自由無依。只有國家安全屏障穩固,香港才能營造穩定可預期的環境,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全社會的共同使命。我們必將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善用《修訂細則》賦予的權力,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共創香港繁榮穩定的未來。

國家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 香港積極融入和服務大局

當前,國際經貿格局深刻重塑,習近平主席強調「以開放促進合作,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十五五」規劃綱要為國家未來五年高質量發展擘畫宏偉藍圖,亦提出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其中「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的部署,更為香港打造開放樞紐、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確立了清晰坐標。

身處「十五五」黃金戰略期,香港正迎來極大發展機遇。李家超特首親自領導跨部門、全政府的專責小組正編制香港首個「五年規劃」,以進一步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擔當好「超級聯繫人」、「超級增值人」及「超級合夥人」,以積極行動對接國家戰略。近期啓動「出海專班」,為內地企業提供一條龍諮詢服務,協助開拓國際市場,正是內聯外通橋樑作用的生動註腳。

為配合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香港亦正從關鍵領域精準發力。金融開放方面,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深化互聯互通、研究黃金交易稅務優惠,將吸引更多國際資本落戶香港。證監會近期放行首個地產RWA項目,為資產數字化探索合規範式,更是前瞻捕捉了RWA國際趨勢,不僅鞏固創新金融的領先地位,更為對接內地優質資產、服務實體經濟開闢新通道,以金融先行助力國家制度型開放。

打造國際創科中心方面,北部都會區是重要引擎。北都的成敗,繫於能源保障;而能源的關鍵,在於實現算力與碳的協同發展。為此,建議特區政府爭取由國家部委牽頭建立高層級跨區域協調機制,明確中央能源企業作為實施主體,按「三年三步走」策略推動「電—算—碳」一體化能源體系,適度超前布局。此舉不僅為香港創科發展注入動能,更以高標準能源體系吸引國際頂尖科技企業落戶,在深化國際科技合作中彰顯香港對外開放的門戶擔當。

當前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關鍵階段,只要牢牢把握「十五五」對外開放的歷史機遇,以實際行動配合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定能為香港繁榮穩定開拓新空間,為國家現代化建設貢獻更大力量。

履職盡責共商國是 融入服務大局展現香港機遇擔當

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圓滿閉幕,身處北京,每日審議報告、履行監督職責,最強烈的感受是:國家發展藍圖愈發清晰,香港的角色也愈發明確。感謝感恩習主席關懷香港,早已指明方向,李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納入國家重點工作部署,不僅體現中央對香港的高度重視,更揭示了香港未來發展的關鍵路徑——融入和服務好國家大局,香港方能進一步大展拳腳。

不少朋友關心香港如何具體發力。我們認為,關鍵在於「精準對接」。李家超特首帶領香港正制定五年規劃,絕非從零開始,而是要以國家宏偉藍圖為坐標。無論是前海、河套,還是北部都會區,都是深港共建、協同創新的重要抓手,令香港有效對接「十五五」規劃。正如一直強調的,只要坐上國家高速發展這班列車,主動對接、積極融入,香港在金融、創科等傳統和新興優勢領域就能實現新飛躍。

融入國家發展,安全是前提,法治是保障。這次兩會審議的生態環境法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與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等,展現了國家在法治建設上的扎實步伐。這一整套不斷完善的法律體系,讓全世界人才和資金更放心地來到中國內地和香港。對香港而言,既要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築牢社會穩定的根基;也要善用法治保障,在國家發展大局中找準新賽道。這次我們提出重點建議,於北部都會區建設「電-算-碳」一體化能源體系支撐發展,就是為了呼應國家高質量發展,包括「雙碳」目標,令香港從中開闢可持續發展的新空間。

藍圖已繪就,只待我們加速落實。作為港區人大代表,我們定當帶頭向香港各界宣揚兩會精神,凝聚各界共識。香港只要把握好天時地利人和,主動作為、乘勢而上,必能在融入、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大有作為,書寫出更精彩的新篇章。

高質量司法保障人民福祉 高水平安全促進蓬勃發展

2025年,我國法治建設繼續穩中求進,守正創新,進一步貫徹了習近平主席法治思想。張軍院長和應勇檢察長發表的「兩高」報告,成績斐然、催人奮進,既令人民真切感受到法治溫度,也為國家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報告亮點紛呈,深刻說明國家司法工作始終以人民為中心,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由從嚴懲處嚴重暴力犯罪、電信網絡詐騙,到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由整治「內卷式」競爭、保護中小企業權益,到糾正涉企過罰失當、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每一項舉措都精準有力,充分彰顯了黨和國家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堅定決心,令人由衷點讚!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明確提到「保護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歸僑僑眷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亦強調「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是中央對香港的厚愛與支持,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最堅實的捍衛,令每位香港市民都深切感受到祖國的溫暖守護。

正如夏寶龍主任強調,香港國安法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早前,黎智英案、「35+顛覆政權案」依法判決,清晰表明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受到法律嚴懲,並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回首黑暴時期,打砸搶燒無日無之,市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正是中央果斷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才讓香港實現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如今,香港的法治基石愈發穩固,市民的合法權益更有保障。

我們相信,國家司法體系的每一步完善,都有力促進全國國民的福祉。作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我們將積極推動香港法律界與內地交流互鑒,並會堅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令香港在法治軌道上保持長期繁榮穩定,與祖國人民一起,同心推進強國建設,共襄民族復興偉業。

發揮港區代表獨特優勢 服務國家展現香港風采

近日,趙樂際委員長發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總結成績實事求是,部署工作清晰有力,是高舉旗幟、求真務實的好報告,我們完全贊同和擁護。

報告亮點紛呈,令人振奮。加強憲法實施方面,將1025日設立為「台灣光復紀念日」,莊重安排有利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激勵全體中華兒女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團結奮鬥。立法工作方面,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編纂生態環境法典等,彰顯了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的責任擔當。圍繞「十五五」規劃編製形成了26份專題調研報告,更為國家未來發展藍圖提供了扎實的科學依據和決策參考。

此外,常委會系統梳理現行法律,及時修改或廢止與改革發展目標不符的條文,不僅維護了法律體系協調統一,推進了法治中國建設,更是以法治方式回應社會發展新形勢新需要,為加快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掃除障礙。

趙樂際委員長強調加強和改進人大代表履職能力、積極開展對外交往工作,充分體現了人大代表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關鍵作用。香港正積極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港人在內地投資興業、生活就學日益增多。我們盼望未來能組織港區人大代表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代表共同考察交流,集思廣益,為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同時,港區代表更可憑藉聯通香港與內地的特殊身份和廣泛聯繫,當好「超級聯繫人」、「超級增值人」及「超級合夥人」,對外積極搭建橋樑,促進中外文化交流,向世界講好中國和中國香港故事。

展望未來,我們港區人大代表將順應時代要求,持續提升履職能力,以實際行動為香港繁榮穩定與國家發展貢獻更大力量,展現出香港擔當與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