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處佔禍主謀 還香港人公道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佔旺」清場案中,十多名激進示威者因違反法庭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當中黃之鋒和黃浩銘被判監,其餘多名被告則被判緩刑及罰款。無論政治立場如何,任何年青人因為以身試法被判刑都令人唏噓,但法治是香港的基石,違法不可能沒有代價。

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享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和權利,但正如今次主審法官重申,香港法律對表達意見有明確約束,不能損害他人權益及影響公共秩序,更不容有暴力行為。任憑激進示威者自詡政治理念如何崇高,一旦逾越法律界線,就必須承擔法律後果。

如今走得最前的示威者鋃鐺入獄,的確對社會帶來警示作用,但「佔禍」慘劇不僅關乎數名青年學生的刑責問題,那些在背後利用青年人的理想與激情,打着「公民抗命」旗號,煽動唆擺他人做違法行為的主謀者,責任絕對更大。

「佔禍」爆發後三年多以來,我們只見曾信誓旦旦表明會自願承擔罪責的法律學者和政客,為逃避刑責而「龍門任搬」,一時宣稱承擔罪責不是任由宰割,一時又稱「公民抗命」與「任意違法」有別。近日,「佔禍」發起人甚至在相關案件審前覆核時「講價」,要求控方改控刑罰較輕的罪名,簡直匪夷所思。

破壞派如何塗脂抹粉,甚至說出「留案底令人生變得更精彩」的謬論,大家都深明「佔禍」是香港難以磨滅的傷痕,社會各界也為此付上了沉重代價。執法部門必須揪出幕後黑手,繩之於法,並徹查箇中捐款帳目及牽涉的背後勢力,才能真正還香港人一個公道。

無懼政治波濤 齊心開創新局面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回望過去一年,也是香港回歸20周年,特首林鄭月娥努力修補社會撕裂,新一屆政府開局良好,香港在政治經濟和民生都漸回正軌,為今後融入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的發展大局,締造了良好條件。

普羅市民樂見本港政爭漸息,奈何破壞派又興風作浪。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為高鐵「一地兩檢」安排作出合法合憲的決定,正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所言,是次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惟破壞派又搬出危言聳聽的口號,妄稱決定「欠缺法理基礎」、人大常委會破壞「一國兩制」云。

近日,政府兌現施政報告承諾,重開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可惜參與元旦遊行的激進示威者卻企圖衝擊升旗台,造成混亂,連累保安員受傷。在遊行期間,破壞派亦打着「守護香港」的旗號「斂財集氣」,呼籲港人捐款,又安排疑似立法會補選人選上台發言增加曝光。

說到底,政客千方百計破壞和諧穩定,挑撥港人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不滿,就是要靠發動政爭「搵位搵食」,力保既有利益。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在港期間重申,「一國兩制」是前無古人,香港情況也復雜,叮嚀香港各界要站在國家的高度思考問題,去維護國家安全,須迎難而上,積極作為,不要整整錯過一個時代。

多年來的政治紛爭令我們吃盡苦頭,主流社會對「激進盲反」的歪風都嗤之以鼻。新年新氣象,縱然政治波濤難止,但只要廣大香港市民團結一起再出發,珍惜得來不易的機遇,定能好好擁抱新時代,開創新局面。

走出內耗泥潭 融入國家發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早前會見到京述職的特首林鄭月娥時,充分肯定了林太和新一屆特區政府的工作。過去半年來,林太帶領香港社會重回正軌,儘管一些老大難的民生議題無法一蹴而就,惟新政府施政方針獲得市民的認同,締造了良好開局。立法會近期通過建制派議員提出的議事規則修訂,也堵塞了破壞派無理拉布的漏洞,為香港前途掃清障礙。

事實上,香港多年來在政治波濤中浮浮沉沉,破壞派怪招盡出,無論立法、公共行政撥款及基建項目通通受阻,早已惹人生厭。尤其是十九大開啟國家發展新時代,愈來愈多香港市民明白,我們是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盲從政客對抗中央,癱瘓政府施政,只會令香港坐困愁城,唯有抱著「同坐一條船」的心態,積極融入國家大局,香港經濟民生發展才能乘風破浪,有所作為。

縱然香港曾陷於內耗泥潭,十九大報告卻指明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大方向,習主席也重申,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兩地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必然選擇,我們必須明白,香港沒有理由再讓政治爭拗拉後腿。

新年新氣象,如今特區政府應未雨綢繆,預計與內地合作時可能出現的困難,集思廣益,減少阻力。向來靈活變通、善握機遇的香港人,亦應該與特區政府同一陣線,堅持「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在國家大格局中審視香港的角色和定位,把眼光投放到整個大灣區的互利合作,以致「一帶一路」的發展戰略,善用背靠祖國的優勢,邁上新的發展台階。

港獨勢力已走到盡頭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近月有不少報導指出,曾經活躍一時的港獨勢力領袖,已紛紛公開表示退出或離開香港,例如曾衝擊軍營並正入獄的招顯聰表示已沒有多少青春和熱情投放在政治運動;「DQ事件」的始作俑者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則表明再無心力參與補選;至於參與發起「旺角騷亂」的本土民主前線,骨幹成員黃台仰及李東昇由於沒有依時到警署報到或缺席聆訊,甚至有傳他們遠走海外,故法庭已向二人發出拘捕令,而另一核心成員梁天琦除了被控2項暴動、1項煽惑暴動罪及1項襲警罪外,更被法庭下令沒收旅遊證件,限制出入境自由,梁天琦亦已表示退出本土民主前線並辭任發言人一職。而本土民主前線用作接受捐款及處理財務的公司「Channel i(HK)」亦已被申請撤銷,整個組織可算是沒落了。

上述所提及的港獨份子,都是香港的青年人,本應擁有大好年華和前途,偏偏卻誤入歧途,相繼逃走的逃走,入獄的入獄,懊悔的懊悔,令人不勝唏噓。衷心希望他們都能夠反省過錯,洗心革面,回頭是岸,放下分裂國家的立場,相信香港社會往後還是能重新接納他們的。

筆者認為,梁天琦、黃台仰、招顯聰、游蕙禎等人的經歷和心態轉發充份證明了,搞分離主義是完全沒有前途的,參與港獨不但只是一條死路,甚至必須承受巨大的法律和政治風險,隨時令青年一生前途盡責,作為負責任的長輩,我們更加有責任阻礙青年人參與港獨活動,以免他們誤入歧途,將來後悔終生。

事實上,經過了近40年的改革開放,國家發展舉世矚目,國力蒸蒸日上,中華民族正處於最靠近偉大復興的一段歷史時期!在這樣的國家民族背景下,港人作為中國人的一份子,理應積極為中國夢作出貢獻,為民族復興出一分力,並從中抓緊國家發展的機遇,提升個人的生活與競爭力,這才是歷史正道,才是合符大局的選擇。相反,梁天琦等人竟選擇了分裂國家的歪路,為國家發展與民族復興添煩添亂,豈能不為主流社會所唾棄?隨著他們相繼受到法律制裁,期望一眾港獨派的活動也能夠從此畫上句號。

竟有立法會議員拒絕擁護憲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主席團剛公佈了今屆港區人大代表選舉的候選人名單,共49人,另外有10名參選人由於不符合成為候選人的條件,故未能正成成為候選人。筆者認為,該10名有反對派背景的人士被拒參加人大代表選舉,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也是維護國家憲法與《基本法》的表現。

依據國家憲法,全國人民代表是最高的國家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肩負重任,甚至有權選出國家主席,職責神聖。故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11條,參選人須在人大選舉登記表中作出聲明,表示: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然而,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卻知法犯法,拒絕於登記表中作出相關聲明,被拒參選人大代表選舉是完全合理的。試問一下,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一員,怎能夠不擁護國家憲法,不擁護國家的基本方針政策,不效忠中國香港?倘若連這幾個基本要求也不願意遵守,為何還要參與人大代表選舉?此外,除了拒絕依法作出聲明的人不能參選外,一些簽署了確認書,但實際言行卻違反國家憲法和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人也被排除於候選人之列,這也再次反映了國家對人大代表的要求是嚴格的,簽署聲明絕非象徵性的儀式,所有參選人大代表的人均必須誠心實意擁護憲法與一國兩制。而這一份誠心實意,也是一種法治要求。

進一步看,郭家麒作為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曾於立法會依法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什麼卻在報名參選人大時,拒絕作出相若的宣誓?難道他是拒絕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嗎?問題在於,立法會議員的權力來源是基本法,基本法的權力來源則是國家憲法,從法理關係上看,立法會議員的最根本性權力就是國家憲法,立法會議員能夠不擁護憲法嗎?不擁護憲法,還有資格出任立法會議員嗎?是值得大家研究的!